今年7月,貴州省銅仁市江口縣怒溪派出所民警在開展基礎(chǔ)信息采集工作時,發(fā)現(xiàn)轄區(qū)嚴某澤的妻子沒有戶口,便第一時間與嚴某澤取得聯(lián)系,請其前往派出所完善補錄戶口所需材料。
但民警通過電話催促了好幾次,都不見嚴某澤來派出所。了解到嚴某澤家交通不便,8月2日,怒溪派出所民警來到嚴某澤家采集其妻子補錄戶口所需材料。
民警將嚴某澤身份信息登記好后,準備詢問其妻子時,嚴某澤稱妻子姓楊,智力有些問題,無法與人溝通。
但民警沒有放棄,還是試圖與楊某溝通,想從其口中獲取有價值的信息,但楊某眼神躲閃,自顧吃飯,不寒暄片語。
憑借多年工作經(jīng)驗,民警覺得楊某可能有話要說,便趁嚴某澤簽字確認之余,繞道房屋側(cè)面找到楊某。
果然不出民警所料,楊某謹慎地左右觀望確認丈夫不在自己身旁后,立即用筆在民警手中寫下本人信息。
李某在民警手中寫下的信息
這些文字背后究竟隱藏著什么?
楊某口述,自己是被騙來這里,希望民警幫助其回家。
為查清事實,民警立即以補錄戶口為由將二人帶回派出所。
真相大白,12 年后終與親人團聚
在派出所,民警先將嚴某澤支開。
楊某便敞開心扉告訴民警:
“自己姓李,廣東省羅定市素龍街道人。20歲左右在廣東一工地打工時,被人拐騙至江口縣怒溪鎮(zhèn)梵星村上院子,以4000元的價格賣給了嚴某澤,如今已12年有余,與嚴某澤無子女。這些年,自己多次試圖逃跑,但均未成功。
民警立即聯(lián)系廣東省羅定市公安局核實,證實廣東省羅定市素龍街道大攬村有一名姓李的女子失蹤。當民警打開其父親身份照片時,李某激動地流下了淚水。
8月29日,在怒溪派出所及羅定市公安機關(guān)的幫助下,李某弟弟李某科前往怒溪派出所。當李某看到弟弟后,與其緊緊相擁。
目前,李某與其家屬已回廣東羅定市老家,該案正在進一步調(diào)查處理中。
網(wǎng)友評論:
@凪炭:苦了好一個姑娘12年啊,這生活和心理傷害無比巨大,買方跟販子一樣可惡。
@刀溫柔:好在民警細心察覺異常!
@有緣皆歡:親人相見,兩行淚流,讓人動容,唯有親情!
法律解讀
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條規(guī)定,犯拐賣婦女罪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(chǎn),情節(jié)特別嚴重的,處死刑,并處沒收財產(chǎn):
(1)拐賣婦女集團的首要分子;
(2)拐賣婦女三人以上的;
(3)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;
(4)誘騙、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;
(5)以出賣為目的,使用暴力、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;
(6)造成被拐賣婦女或者其親屬重傷、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;
(7)將婦女賣往境外的。
姑娘,請你記住
一定要提高警惕,不盲目相信別人免費找工作、掙大錢的話,否則容易被騙,最后失了自由。
來源:人民日報微信公眾號 綜合整理 責任編輯:濮陽藝婧